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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做不到的事,不能要求別人做到。
而自己做得到的事,其實也並不能要求他人一定要做到。

這是我體悟出來的道理,只是後來發現,好像並不是許多人這麼認為。

其實並不是很能夠明白理解,為什麼總有些人可以理直氣壯的要求命令或是指責他人。為什麼總有人的眼光是放在未盡完美的部份而不是放在辛勤苦勞的地方。

人不是百分百的機器,這件事就自己來說並不是什麼太大不了的事,而我並不明白為何在某些人的心中竟會是的如此重要如此的看不過眼。

並不是想要推責,只是當聽到這些話的時候心裡頭總會忍不住想要提出反問,當伸出手指責他人的時候,有沒有想過自己是否真的有立場可以說出這些話語。

也許覺得是在導正氣息,也許認為這是不該的行為。我想說出這些話的人自己本身都覺得是站在絕對正義絕對正確的那一方,有義務有權利像個糾察隊一般將這些行為改正。

只是很好笑的是,這些正義凜然的人們,所做的行為,其實和他們嘴上所說的,完全是背道而馳。
但往往,他們是不會反省自己的行為。往往,他們都會有一個合適的理由來解釋。

並不是說那些理由是藉口,在非當事人以及並未參與整件事的情況下,是不能夠妄下這樣子的評斷。也許在其中有他人所不清楚知道的曲折或是原因,就算沒有,在沒有影響公事的情況底下,我覺得我並沒有什麼立場或是應該要去關切注意。

有些東西並不是如此嚴格。誰都知道有個框架,但是小小的踏出這個框架呼吸一下自由的空氣,其實誰都會有,也不是什麼罪大惡極行為。

一直所無法明白的,是為什麼總有人要拉著這樣的小辮子不放,在他們也有相同行為的情況底下。為什麼總有人看著他人身上的一點點灰塵大驚小怪,卻完全沒有注意到自己身上的黑色墨點。

但也許他人有他人的理由,有我所不知道的對於道德如此堅持的原因。
而我只希望我自己,無論在什麼情況底下,都能保有一顆柔軟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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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oala197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