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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的確是要有伴才會有那份衝勁,只有一個人的話真的就不會有所行動。比如說賭這場雨是否會下一整天,究竟是否要放棄機會躲在家裡頭不出門。

只有我自己的話絕對是留在家裡的,下雨天出門總是有著許多的不方便。但身邊有伴陪著一起的話,就覺得淋濕就淋濕吧。

所以能理解為什麼總有人說要找個伴,至少這個會多份底氣也多份勇氣,不管做什麼都是倆個人承擔有人可以商量。

從一個角度來說多個人商量所討論出來的結果是可以減少些誤判,但是從另一個角度看來這不也是一種分責,有人一起承擔著做出這項決定隨之而來的後果。而有些人就乾脆將決定的權利交由他人,一切都好都可以。

許多人都會有著相同的經歷,詢問時沒有意見待事情發生之後意見多多的人一直都存在著。只是他人或許有他人的理由,可能覺得將決定的權利交由他人並不代表就不能對結果提出意見。

在經歷了許多事之後體會到這是每個人的生活態度,好與不好只有其中的人才知道,這也才放下了心裡頭許多的情緒。然後回過頭來反省著,是否自個兒也犯下了相同的過錯,是不是不想承擔做決定的後果而總想著將這份責任轉給其他人。

也許會因為本身的思慮不周全所以導致往後的一些麻煩,更有很大一部份會曝露出自己本身的一些缺陷,但是轉念想想其實好像也沒那麼嚴重與可怕。

有些東西是在這樣一件件自我決定當中建立起來的,如果不是透過這樣子的方式,或許我仍然還是只虛長了年歲,而在這份過程裡頭也逐漸堅定著。

還是會有做錯決定然後需要收拾後續的煩悶,卻在這份歷練裡找到了一份自在和自信。
所以,應該還是會這麼繼續任性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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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oala197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